1983年7月至1985年1月,曹伟明律师任职中央卫生部机关党委干部。
1985年1月至2002年8月,任职于武警上海指挥学院(现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先后担任法学教研室教员、副教授、主任,兼任学院法律顾问处军队律师、副主任。
2002年8月,任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曹伟明律师系转业干部,有处理涉军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长于争议解决,在刑事法律服务、拥军法律事务领域均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执业以来,先后接受数百起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委托,为客户提供优良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客户广泛认可。
代理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某某二审辩护人,该案经二审审理后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检察院撤回起诉,变更强制措施,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同时代理申
请人李某某申请国家赔偿,并获全部支持。
代理涉嫌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代理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后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代理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贾某某一审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及庭审辩护。
代理严某某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纠纷一审原告,一审诉讼请求获得全部支持。
代理于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原告、二审被申请人,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代理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吴某辩护人,经法庭审理后,检察院撤回起诉。
代理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严某代理人/辩护人,经检察院退侦后公安机关撤销案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代理某中国五百强企业标的上亿的担保责任纠纷的一审、二审被告身份,经一、二审审理,驳回对方全部诉求,获得案件的全面胜诉。
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005-2006年度 荣获上海市静安区“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2007-2008年度 荣获上海市静安区“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1983年7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认定为刑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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