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进入美国莎莉集团上海销售公司参加工作,任总裁特别助理;
2002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肖咏萍律师从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长期为公民个人、法人、政府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法律业务、企业并购、劳动争议上具备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曾先后接受上海DL集团,上海BM集团有限公司,上海NB电子机械技术公司,上海XSL电器有限公司,BSJ(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JY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LTY国际集团上海公司、上海市SYTRQ有限公司、上海JYKX研究院等多家境内外知名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客户广泛认可。
代理原告上海DL公司起诉被告DP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
代理原告上海BM(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上海JL集体基金合作联社还款协议纠纷案;
代理上海NB电子机械技术公司诉上海ZQ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纠纷案;
代理上海XSL电器有限公司受让上海CSHZ银行法人股票案;
作为主办律师,为上海JK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作为主办律师,为BSJ(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作为主办律师,为JY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作为主办律师,为LTY国际集团上海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上海市闵行区第五届政协委员
上海市闵行区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常委
上海市闵行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常任理事
1994年9月至1988年7月于上海交通大学攻读法学学士。
1998年9月至2001年3月继续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法学硕士。
2002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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