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仙艳律师自2018年至今,有丰富的行政复议及诉讼经验,复议和诉讼主体包括四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环保、公安、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银保监部门等。为国有企业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
参与办理新能源企业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公司、标的项目展开调查,指出调查对象和股权限转合法性合规性问题,并提出相应法律建议。
参与代理多个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被告方,提出采取诉讼应诉及提起专利无效双管齐下的应对策略,法院已生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权无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生态环境、交通等厅级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盐城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原行政行为。
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局级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复议案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或被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针对盐城市的多部门未依法履职,侵害行政相对人利益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多起胜诉和经调解后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
2004年9月至2008年6月 于苏州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 于苏州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2024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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