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3 发布者:捷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坚持强调“文明创所、文明执业”的理念,坚决贯彻市委关于“坚定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方向,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气象新局面,努力走在全国前列”的精神指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争创市级文明先进单位。
此次,捷华所在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再次荣获2015-2016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为我所更完善、优质地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作出了文明保障。
至此,捷华所自2011年度起,已连续六年荣获三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这一“光荣称号”。这不仅是一份荣耀,更是一种责任和鞭策,它将不断激励捷华人奋勇向前,为创建“文明上海”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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