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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华阳贝贝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28 上海华阳贝贝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2022)沪03破4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华阳贝贝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11月23日作出(2022)沪03破439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2年10月23日,债务人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276,338.18元,其中104,840.48元系待定职工债权,待债务人原职工张玲云申请并得到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2)沪 0110 民初 4185 号原告张玲云诉被告蒋苗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予以确认(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年2月12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上海华阳贝贝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月28日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11号旺旺大厦12楼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计律师,电话13585807635;

2.债务人职工债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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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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